Resolution:Licensing policy/z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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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方針已由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正式核准。 無論是維基媒體基金會的主管或工作人員,或任何維基媒體專案所制定的在地方針,皆不得規避、削弱,或忽視本方針的適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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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定义
- 專案
- 指某一種特定語言的維基媒體基金會專案,或是一個採用多語言運作的專案,例如英語維基百科、法語維基文庫,或元維基。
- 自由內容授權
- 指一種符合《自由文化作品定義》中「專門針對授權所訂定之條件」的授權,其具體內容可參見Definition of Free Cultural Works網站所載的1.0版定義。
- 豁免原則方針(Exemption Doctrine Policy, EDP)
- 指一項為特定專案所制定的方針。該方針依據美國法律,以及專案內容主要被存取之國家的法律(如有),承認著作權法(包括判例法)在該專案中的適用限制,並在此法律框架下,允許上傳於專案使用情境中可合法使用的受著作權保護素材,而不以其授權狀態作為限制。相關範例包括:英文維基百科的非自由內容方針與波蘭文維基新聞的合理使用方針。關於美國的合理使用制度,請參見meta:Wikilegal/Primer on U.S. Fair Use/Copyright Law for Website。
决议
鑑於維基媒體基金會的使命是「賦權並促進全球各地人們的參與,使其在『自由內容授權』之下蒐集並發展教育內容」,
- 所有專案原則上應僅收錄符合自由內容授權的內容,或是依前文所引用的《自由文化作品定義》而被認定為屬於自由的其他內容。
- 此外,除維基共享資源之外,各專案社群得自行制定並採納一套EDP。凡依EDP使用的非自由內容,皆必須以機器可讀的格式加以標示,以確保網站使用者及內容再利用者能夠輕易辨識並處理。
- 此類EDP必須嚴格維持最小使用原則。除極少數例外,其用途僅應限於說明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事件、用以辨識受保護的作品(例如標誌),或在高度受限的情況下,作為介紹受著作權保護之當代作品條目的補充。若在合理判斷下,可預期有人能為相同教育目的上傳自由授權檔案,EDP即不得允許使用該等素材;此情形幾乎涵蓋所有在世且具知名度人物的肖像。凡依EDP使用的任何內容,只要出現能達成相同教育目的的自由授權作品,即必須立即以其取代。
- 凡依EDP使用的媒體,若未具備適用且充分的使用理由,即屬刪除對象。此類媒體僅得於其他採用自由授權的內容脈絡中使用。
- 對於目前已設置EDP的各專案,應當採取以下行動:
- 自2007年3月23日起,凡在不可接受之授權(如前述定義)下新上傳,且未提出例外使用理由的媒體,應直接刪除;至於既有在該等授權下的媒體,則必須先進行討論程序,以判定是否存在適用的例外使用理由,若經判定不存在,亦應一併刪除。
- 對於目前尚未設置EDP的各專案,應當採取以下行動:
- 自2007年3月23日起,凡在不可接受之授權下新上傳的任何檔案,應一律刪除。
- 基金會決議,將協助所有有意制定EDP的專案社群,進行其EDP的制定流程。
- 依前述規定,凡屬不可接受授權的既有檔案,最遲須於2008年3月23日前,納入EDP而被接受;未能納入者,應一律刪除。
於2007年3月23日,以7票支持通過。
